會議費支出,對于會議通知、簽到單有何具體的要求
來源:未知 作者:京審 點擊:
次 時間:2015-02-11 10:07
問:會議費支出,對于會議通知、簽到單有何具體的要求?
企業(yè)發(fā)生的與其經營活動有關的合理的差旅費、會議費,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供證明資料的,應能夠提供證明其真實性的合法憑證,否則,不得在稅前扣除。
差旅費的證明材料一般應包括:出差人員姓名、地點、時間、任務、支付憑證等。
會議費證明材料一般應包括:(1)會議名稱、時間、地點、目的及參加會議人員簽到的花名冊;(2)會議材料(如會議議程具體內容、討論專件、領導講話);(3)會議召開地酒店(飯店、招待處)出具的服務業(yè)專用發(fā)票。